a)享受城市居民低生活保障政策家庭子女(以低保证及其年审证明为依据);
)孤儿、烈士子女及残疾家庭学生和残疾学生(以民政部门出具的残疾证件为依据);
c)家庭或学生遭受天灾人祸,造成重大损失,无力负担学费的学生(以社区、街道、区民政部门三级证明为依据);
d)家庭直系成员患有重大疾病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以县级以上医疗机构证明为依据);
e)无稳定收入的单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以社区、街道、区民政部门三级证明为依据);
f)三峡工程、南水北调工程等库区贫困移民子女(以库区移民证明为依据);
g)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以社区、街道、区民政部门三级证明为依据)。
具备以上条件的享受助学金学生比例按对应年级在校学生数的15%确定。
2014年襄阳技师学院秋季招生其他困难家庭学生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