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考生考试成绩(文化课成绩与职业能力成绩)的基础上,另行加分。如:某考生的文化课成绩为150分,职业能力成绩为150分,符合烈士子女条件,其录取成绩为:文化课成绩×40%+职业能力成绩×60%+烈士子女加分=150×40%+150×60%+10=160(分)。
2014年新乡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加分方法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