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条艺术学门类业录取原则详见“西南交通大学2014年美术类招生简章”和“西南交通大学2014年音乐类招生简章”。
第十二条艺术特长生录取原则按教育部教学司[2008]27号文件精神和“西南交通大学2014年艺术特长生招生简章”执行。
第十三条高水平运动队录取原则按教育部《关于做好2014年普通高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14]2号)和“西南交通大学2014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执行。
第十四条预留计划为学校总计划数的1%,其使用程序坚持集体议事、集体决策、公开透明的原则,用于解决各省之间生源不平衡问题,并向教育欠发达且生源数量较多、升学压力较大的中西部地区倾斜。安排在生源人数多、质量好的省(区、市)使用。
第十五条江苏省:江苏省普通考生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要求:第一批次本科,AB;艺术特长生、自主招生、第二批次本科,B+B。进档考生专业安排办法及加分政策处理办法:认可江苏省加分以后形成的投档成绩,选测科目物理、历史成绩A+、A、B+者,分别在投档成绩的基础上加15分、7分、3分,并作为录取和安排专业依据。按分数优先方式排队安排进档考生专业。在安排专业成绩相同时,理科依次按数学、语文、外语成绩确定先后顺序,文科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成绩确定先后顺序。对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又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第十六条内蒙古:认可内蒙古专业志愿清的专业安排办法。
第十七条在峨眉校区就读的第二批次本科生以西南交通大学和西南交通大学校长具印颁发本科毕(结)业证书,证书内容填写“在我校峨眉校区××专业学习”。
第十八条学校执行四川省物价局核定的学分制收费标准。具体为:(1)艺术类:设计学类专业预收学费7200元/年人;(2)艺术类:绘画、音乐表演专业预收学费12000元/年人;(3)建筑类:建筑学、城乡规划、风景园林专业预收学费6600元/年人;(4)文、法、经、史、哲、管类:公共事业管理、经济学、国际经济与贸易、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工程管理、工商管理、会计学、电子商务、金融学、法学、政治学与行政学、汉语言文学、传播学、广告学、英语、法语、德语、日语、汉语国际教育、翻译、应用心理学、工业工程、物流管理专业预收学费4500元/年人;(5)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生物工程类和经济学类两个专业国内期间学费标准为3.5万元/年人,国外期间学费按合作学校收费标准缴纳给合作学校;(6)本科理工类:除上述专业以外的其它本科专业预收学费4900元/年人。
第十九条第一批次本科录取新生入住成都犀浦校区,新生住宿为4人一间,住宿费标准为每人每年1200元。第二批次本科录取新生入住峨眉校区,住宿费标准为每人每年1000或1200元。终实际收费标准执行四川省物价局核定的标准。
第二十条联系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西部园区西南交通大学招生就业处,邮编:611756
西南交通大学本科招生网:
电子信箱:
联系电话:(028)66367386、66366373、66366379、66366386、66368074
第二十一条招生工作在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监督电话:028—66366065、66366444。网络监督:校纪委办公室、监察处“纪检监察网”——网上举报栏目。监督邮箱:
第二十二条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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