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提出书面申请,面试时将申请书与相应的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交面试专家组审核。
考生提出书面申请,面试时将申请书与相应的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交面试专家组审核。
一、新生严格按照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入学。对于逾期未到学校报到注册的考生,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二、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规定进行思想政治、品德、文化水平、健康等方面的复查。
三、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规行为的考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对在新生复查中发现的其他问题,按相关规定处理。
一、学院成立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单独招生工作。
二、领导小组下设单独招生工作办公室,负责单独招生工作的开展。
三、单独招生监督实行由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和自治区招生办双重监督。
一、单独招生为国家授权学校独立组织考试录取的一种方式,且高考前就完成录取工作。单独招生录取考生与普通高考网上录取考生或“三校生”报考高职(专科)院校录取考生享受同等待遇。学生完成规定学业,成绩合格,颁发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毕业证书。 二、单独招生计划纳入试点院校今年国家核定的普通高职(专科)招生计划总数内,未完成的单独招生计划可转入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录取时执行。
三、学校设立了各种类型的奖助学金(国家奖学金:每年8000元/人;国家励志奖学金:每年5000元/人;国家助学金:每年一等助学金4000元/人,二等助学金3000元/人,三等助学金1000元/人;自治区人民政府助学金:每年一等助学金5000元/人,二等助学金3000元/人,三等助学金2000元/人,四等助学金1000元/人);学院奖学金:每年一等1500元/人,二等800元/人。学校提供多个勤工助学岗位,在校学生的资助面达到74%。
四、本方案由新疆应用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五、招生工作联系方式
1、考点地址: 新疆应用职业技术学院(新疆奎屯市北京西路62号)
2、学院网址: http://www.***
3、邮编:833200
4、招生办公室联系人:赛老师 联系电话:0992-3289930
2014年新疆应用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照顾加分申请方式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