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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加强高校招生工作规范化管理

2014年关于做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加强高校招生工作规范化管理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1-06-24 14:55:00 解决时间:2018-03-27 2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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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加强高校招生工作规范化管理

各地、各高校要严格执行国家各项招生政策规定,不得出台降低标准违规指名录取考生、收取与招生挂钩费用等违规性地方政策,不得擅自扩大自主选拔录取、高水平运动员、艺术特长生等特殊类型招生试点高校范围及规定的项目范围。要严格执行招生计划。高校使用预留计划,必须坚持集体议事、集体决策、公开透明的原则,并事先向社会公布使用办法。严禁高校无计划或擅自突破计划规模进行招生。严禁招生考试机构对有关高校超计划录取、降低标准违规指名录取的考生进行投档。

各高校要规范自主选拔录取、艺术和体育类专业、高水平运动员、艺术特长生、保送生等各种特殊类型招生的测试管理,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完善考核办法,严格组织实施,强化过程监督。各种特殊类型招生的测试及进入中学校园的招生咨询和宣传工作,不得影响和干扰中学正常教学秩序。要加强对特殊类型招生录取学生入学后的管理,艺术、体育类专业录取的学生不得调整到普通类专业,民族班、民族预科班、国防生、免费师范生等定向就业类考生不得调整录取类型、培养方式等。

各高校要加强对本校招生宣传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和管理。严禁高校及驻各地招生宣传组(人员)以建立高校生源基地、换取自主选拔录取校荐名额等为借口恶性抢夺生源,向中学及考生或家长索取或收受礼金、礼品及有价证券等。严禁高校驻各地招生宣传组(人员)向考生或家长承诺照顾录取、签订预录取协议、收取与招生挂钩的任何费用。

各高校要成立学校招生委员会,吸纳教师、学生及校友代表参加,充分发挥其在民主监督和管理方面的作用。建立校长作为高校法人代表签发或授权签发录取通知书制度,由高校主管部门公布各高校录取通知书签发人名单。

  ??????????? 2018-03-27 2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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