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自治区招办领导下,按照“学院负责、招办监督”的要求实施录取工作。
一、录取原则
1.划线
录取控制线根据招生计划数和考生的考核总成绩,结合高等职业教育对学生的基本素质要求划定。
2.录取
面试合格者,依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录取原则,分科类按考生考核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同分的考生按面试成绩、基础成绩顺序依次排序。
3.录取时间:2014年4月15日
4.公布录取名单时间
学院单独考试招生办公室将录取考生的名单上报自治区招生办审核、批准备案后于2014年4月25日将录取名单在学院网站上公示。
5.已被我院单招录取的考生,根据教育部、教育厅有关文件规定,不能被其它高校再次录取;未被我校单招录取的考生,可以继续参加2014年普通高考。
二、录取通知书发放
根据自治区招生办的审批结果,于2014年5月1日前邮寄单独招生录取通知书。
三、政策加分
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在领取准考证时必须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及复印件。加分结果须报学院单独招生工作监察小组以及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报自治区招生办审核通过,并在学院网站公示且无异议考生。照顾加分分值在录取中计入考生总成绩。
2014年新疆天山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录取通知书发放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