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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新疆石河子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考试科目及考试办法

2014年新疆石河子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实施方案考试科目及考试办法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1-08-06 15:56:00 解决时间:2017-05-22 1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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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考试科目及考试办法

1.考试方式:在考生学业成绩和中职学生成绩的基础上,只对考生进行面试。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及职业能力倾向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2.面试由学院组织,聘请专家成立面试专家组,对考生进行综合素质测试。由专家提问,考生现场解答,专家评分确定成绩。

一、命题:由企业专家和专业教师组成命题组,进行封闭命题。

二、组卷:由命题组在单独招生领导小组和纪检监督组的监督下,进行全封闭式组卷。

三、面试: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约束及规范考生及工作人员,严肃考风考纪,规范面试操作程序。

四、评分:由学院考务组根据《面试赋分标准》科学、公正、公平的进行评判。

一、录取原则:在自治区招生办领导下,学院根据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二、考试总成绩为210分,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或中职毕业生学业成绩100分,面试成绩100分,照顾加分10分。

考试总成绩=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面试成绩+照顾加分

其中: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100分(学业水平考试等级折合为A级100分 B级80分 C级60分 D级40分);中职毕业生以学业成绩折合成100分。

考试总成绩=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面试成绩+照顾加分

其中: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100分(学业水平考试等级折合为A级100分 B级80分 C级60分 D级40分);中职毕业生以学业成绩折合成100分。

三、划定录取低控制分数线由单独招生工作领导机构根据高等职业教育对新生的基本素质要求,参照考生考试总成绩和招生计划数划定。

四、考试总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五、录取时将根据考试成绩及考生政审、身体状况,确定录取名单,报学院单独招生领导小组审核。

六、学院招生办将拟录取考生的名单上报自治区招生办审核、备案,批准后将录取名单在学院网站上公示(时间为2014年4月17日—19日),网址:/zs。

七、凡经我院录取的考生,不能再被其他高校录取。未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自治区2014年普通高考或“三校生”报考高职(专科)院校考试。

八、2014年4月25日去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办理相关录取手续,随后邮寄单独招生录取通知书。

九、免试录取政策:在校期间参加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以上奖项及全区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以上奖项的中等职业学校考生,在毕业当年,考生可以向具有单独招生资格的院校提出免试申请,进入具有单独招生资格的院校对口专业学习。

十、照顾及加分政策:

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4年普通高考照顾加分政策的1/5进行加分,如:民考汉(双民)考生自治区加分政策50分,我院加分计算为50×1/5=10分)。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条件,按其所获得的高奖项加分,不累计计算。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在报名时必须提交获奖证书原件及相应的资格审查表。加分考生名单须报自治区招生办审核通过,并在学院网站上公示。

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4年普通高考照顾加分政策的1/5进行加分,如:民考汉(双民)考生自治区加分政策50分,我院加分计算为50×1/5=10分)。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条件,按其所获得的高奖项加分,不累计计算。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在报名时必须提交获奖证书原件及相应的资格审查表。加分考生名单须报自治区招生办审核通过,并在学院网站上公示。

一、新生应严格按照录取通知书的要求及规定的时间入学,并携带相应的符合报名条件对应的证明材料原件及高中毕业证书、中职毕业证书,报到时由学院验证。

二、新生入学后,学院将在三个月内按照规定进行政治品德、文化水平、健康情况等方面的复查。

三、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和其他违规违纪行为的考生,将取消入学资格,对在新生复查中发现的其他问题,按《新疆石河子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处理。

一、成立单独招生工作领导机构,全面负责单独招生工作。

二、建立单独招生工作机构。由学院相关领导及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单独招生各项工作的实施。

三、单独招生监督实行由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和自治区招生办、兵团招生办双重监督。

一、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关于下达2014年普通高职(专科)单独招生计划的通知》规定,被录取的考生不能再被其它院校录取。未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可继

续参加自治区2014年普通高考或“三校生”报考高职(专科)院校考试。已录取的考生与普通高考网上录取的考生享受同等待遇。

续参加自治区2014年普通高考或“三校生”报考高职(专科)院校考试。已录取的考生与普通高考网上录取的考生享受同等待遇。

二、本方案由新疆石河子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机构负责解释。

三、考点地址及联系方式:

1.新疆石河子职业技术学院考点:石河子市北五路185号(市内乘7路、14路公交车职业技术学院站下),负责人:杨涵 王冬梅

2.伊犁考点(第四师伊犁职业技术学校):伊宁市飞机场路162号(乘3路公交车[飞机场方向]第四师党校站下车即到),负责人:高 于

3.库尔勒考点(第二师华山职业技术学校):库尔勒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景园路(火车站、州客运站乘29路公交车华山职业技术学校站下车即到;库尔勒市客运站乘5路、老农垦客运站、金三角乘9路开发区大门转29路),负责人:宫崇勇:

四、咨询电话:0993-2059596 2059569 举报电话:0993-2059568

2014年单独招生日程安排表

时间工作内容3月1日-3月28日单独招生宣传、网上报名、填报志愿3月29日-4月6日对报名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并上报自治区招生办核对考生信息4月7日-8日公布参加我院2014年单独招生面试资格考生名单4月11日 提交报名信息表,领取准考证。4月12日-4月13日面试4月14日-16日汇总考生成绩,预录取4月17日-19日公示2014年单独招生拟录取考生名单4月21日前将录取数据报送自治区招办4月25日前去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办理相关录取手续,邮寄录取通知书

2014年单独招生日程安排表

时间工作内容3月1日-3月28日单独招生宣传、网上报名、填报志愿3月29日-4月6日对报名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并上报自治区招生办核对考生信息4月7日-8日公布参加我院2014年单独招生面试资格考生名单4月11日 提交报名信息表,领取准考证。4月12日-4月13日面试4月14日-16日汇总考生成绩,预录取4月17日-19日公示2014年单独招生拟录取考生名单4月21日前将录取数据报送自治区招办4月25日前去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办理相关录取手续,邮寄录取通知书

  ??????????? 2017-05-22 1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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