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时间安排
4月30日前,各推荐院校根据新教高办〔2013〕5号通知精神和招生简章规定的条件,认真对本校学生进行遴选,公示后按照新疆师范大学规定的方式,推荐。
5月5日前新疆师范大学对推荐到本校的学生进行审核。
报名采取学生自愿和院校审核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推荐院校应根据上述第三条的相关条件认真审核,符合条件的学生由院校按要求集中向我校推荐。推荐前各推荐院校应以张榜公布和校园网公告的方式在校内公示一周。
(二)推荐人数不超过推荐专业当年专科毕业生数的30%。
(三)我校将对各推荐院校推荐的学生情况进行复核,发现弄虚作假者立即取消报名资格并报教育厅。
2014年新疆师范大学专升本推荐报名程序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