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划定录取低控制分数线:由单独招生工作领导机构根据高等职业教育对新生的基本素质要求,参照考生考试总成绩和招生计划数划定;
2.录取时间:2014年4月16日―18日;
3.考试总成绩=基础成绩+面试成绩+照顾加分;
基础成绩:根据考生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之和(高中生学业水平考试等级按A级5分、B级4分、C级3分、D级2分转换为参考分数)或中职学业成绩之和(中职毕业生),按总分100分折合后的成绩为学生的基础成绩;
4.面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同等条件下面试成绩优秀者优先录取;
5.外语语种要求:英语;
6.身体健康状况要求:符合教育部和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标准及新招委【2010】8号文件要求。
7.经我院单独招生录取工作领导机构审核确定拟录取名单,在我院网站首页公示(公示时间2014年4月19日?21日),公示结束后上报自治区招生办办理相关录取手续;
8.已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能再被其它院校录取;
9.单独招生录取学生不能申请调整专业;
10.录取通知书发放: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招生办审批完毕,发放录取通知书。
2014年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录取办法和要求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