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文件精神,学校根据招生计划以及生源情况划定文化考试成绩低分数线(具备一级运动员等级资格的考生,其文化考试成绩可在原始分基础上增加30分;具备运动健将技术等级资格的考生,其文化考试成绩可在原始分基础上增加50分),在文化考试成绩达到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基础上,根据考生的文化考试成绩(30%)及体育专项考试成绩(70%)进行综合评价,按照项目择优录取。
录取工作由学校招生办公室统一组织,报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备案并办理相关录取手续,并报国家体育总局备案。录取工作拟定于7月10前结束。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考生,如已被我校运动训练专业录取的,则不得参加其他普通高等学校的录取。
2014年西华师范大学运动训练录取原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