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招生采取申请审核制的办法,分为申请、初审、复审和录取四个环节:
(一)申请
申请人向本校研究生教育院招生科提交或邮寄以下材料:
1、报名登记表1份(网上下载用A4纸打印);
2、身份证,本科和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各1份;
3、本科和硕士研究生阶段成绩单复印件(需加盖管理部门公章);
4、硕士学位论文全文及论文评议书复印件1份;
5、从事相关工作的获奖证书、专业研究著作或论文、工作业绩证明等材料的复印件各1份;
6、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专家推荐书(由网上下载并用A4纸打印);
7、表明外语或少数民族语言水平的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
8、申请人拟在攻读博士学位期间进行的研究计划书(表格由网上下载);
9、缴纳报名费200元/人(现场缴纳或随申请材料以邮寄方式寄送)。
申请人必须保证各项申请材料的真实和准确;凡发现有伪造材料并经核实,即取消申请、录取资格或取消学籍,5年内不接受其申请。
以上申请材料请用A4纸打印并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以便审核。
本年度招生提交申请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4月30日(以收到材料日期为准)。
(二)初审
研究生教育院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后,将符合条件的申请材料转交学校组成的专家小组进行初审。
初审主要对申请人的思想品德、学科专业背景、研究能力以及培养潜力等方面的条件进行评价,提出初审意见,并按照不小于招生计划数1:2的比例择优确定参加复审的人员名单。
(三)复审
1、申请人应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书原件,博士学位攻读计划书。
2、复审采取现场答辩的方式进行,答辩分为两部分:
(1)回答专家提问,内容包括三部分:
刑法学或民法学(二选一);宪法学或法学理论(二选一);外语或少数民族语言(以上均不指定参考书)。
(2)阐述攻读计划,即申请人就个人背景条件、拟研究的课题、研究计划或设想的内容、理由和可行性等问题做详细陈述。
3、专家就申请人的初审结论、答辩结果等方面现场进行综合评估,根据当年招生计划做出拟录取和不录取意见。
(四)录取
拟录取申请人名单和相关材料由研究生教育院报经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审批通过后,由学校向申请人发放《博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按规定办理入学手续(具体办法另行通知)。
2014年西北政法大学博士研究生选拔方式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