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坚持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并重,择优录取,宁缺勿滥的原则。
(二)复试合格考生均可以录取,不合格考生不录取。
(三)未参加复试、复试科目中的任何一门成绩低于60分均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复试合格考生,学校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报考资格和学历审核后予以录取。
2014年西北师范大学在职人员攻读硕士第二次复试录取其他事项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