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条 对除江苏省以外其他省份同批进档考生专业确定:设专业级差确定专业,专业级差总分控制在5分以内。
江苏省的考生按照“先分数后等级”的原则进行排序,设专业级差确定专业,专业级差总分控制在5分以内,其中文史类专业选测科目为历史,理工类专业选测科目为物理,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必须达到AB级(自主选拔录取和文艺特长生学业水平测试等级须达到BB级)。
第十二条 对于高考投档成绩相同考生的录取:实行平行志愿省份,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学校按照位次顺序录取;实行顺序志愿省份,学校按照考生的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排序确定录取。
第十三条 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生、少数民族预科班、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内地西藏班、新疆高中班等类型的招生计划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录取。被录取为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的考生,入校报到时必须签订“定向西藏就业协议书”。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生可自行决定入学时是否迁转户口,在校学习期间可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申请调整专业,与其他学生同等享受奖助学金政策。
第十四条 保送生、自主选拔录取、文艺特长生、高水平运动员、面向农村学生单独招生及艺术类专业(环境设计 http://zhshw.***.cn/show.php?articleid=65)等特殊类招生录取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及我校2014年已公布的相关简章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英语 http://zhshw.***.cn/show.php?articleid=64专业限英语 http://zhshw.***.cn/show.php?articleid=64语种考生报考,单科成绩不低于该科满分的70%,同时需要参加由省级招办统一组织的外语口试。其他专业外语语种不限。
第十六条 各专业录取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七条 各专业考生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生物科学 http://zhshw.***.cn/show.php?articleid=58类“创新实验班 http://zhshw.***.cn/http://zhshw.***.cn/show.php?articleid=704”在本科一批次录取的2014级普通理工类新生中择优选拔60名。按照2+X模式培养,学习优秀的学生通过相关考核免试进入研究生阶段学习。选拔条件:第一志愿报考我校,高考成绩达到本省高考满分的70%且高出本省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50分以上、外语 http://zhshw.***.cn/http://zhshw.***.cn/show.php?articleid=64单科高考成绩达到110分的理工类考生(江苏省考生高出本省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30分以上,外语 http://zhshw.***.cn/http://zhshw.***.cn/show.php?articleid=64单科高考成绩达到该科满分的70%),入校后可自愿申请,经专家组考核后择优进入创新实验班 http://zhshw.***.cn/http://zhshw.***.cn/show.php?articleid=704学习。
第十九条 学校收费标准执行陕西省物价局、教育厅、财政厅的规定,农林类专业3025元/学年,理工、外语类专业4950元/学年,文史类专业3850元/学年,艺术类专业9900元/学年,职教师资专业5500元/学年,若有变动以相关文件为准。
第二十条 学校具有完善的学生奖励资助体系,包括国家奖助学金、专业奖学金、社会专项奖助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助学贷款等,保证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
第二十一条 本科专业除动物医学 http://zhshw.***.cn/show.php?articleid=59专业学制为5年,其他专业学制为4年。根据《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本科生学分制学籍管理规定》,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按照培养方案的要求修满学分,达到毕业要求的,由学校颁发毕业证书。
第二十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和“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接受教育纪检监察部门、考生、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监督电话:029-87082862。
第二十三条 联系部门: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
咨询电话:029-87091406至87091410
电子邮箱:zhaoshb@***.cn
学校网址:http://www.***.cn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由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2014年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普通本科生招生录取规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