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2年秋季学期起,国家对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减免学费(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陕西财政统一按照每生每年1600元的标准与地方财政按比例分担。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比例按区域确定,西部地区按在校城市学生的15%确定;中部地区按在校城市学生的10%确定;东部地区按在校城市学生的5%确定。
2014年西安育才医科职业学校中职学生国家免学费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