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简章经我校招生委员会研究通过,由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解释。若教育部公布新的保送生政策,本简章相关规定将按新政策调整。
西安外国语大学
招生办公室
2013年11月25日
特别注意:语种不限。
备注:我校录取保送生人数的前20%,在符合有关在校学业条件的基础上,与我校签订协议,可直接推免我校硕士研究生。
附件: 2014年西安外国语大学保送生推荐表.doc http://www.***:8080/zhaosh/uploadfile/201312/.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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