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公共交通职业学校
学校全称:陕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国标代码:12830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职院校
办学层次:专科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陕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证书种类: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毕业证书
办学地点:西安市文景路19号(院本部),邮编:710018;西安市自强西路289号(自强校区),邮编:710014。
学院网址:www.***。
招生信息网:www.***/zhaoshengwang/index.html。
招生咨询电话:029-86405005,86405535。
录取方法
1.文化素质笔试由示范高职院校联合组织,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阅卷。职业适应性测试和职业技能测试由我院组织。
2.考生身体条件,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执行。对于高考体检结果或学校体检复查结果不符合前述规定或要求的考生,学校可取消其被预录取或录取资格,也可按照规定调整其被预录取或录取的专业。
3.严格遵守教育部和省招办有关招生录取工作的政策和规定,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根据录取进程安排,优先录取在我院参加文化素质笔试的考生。学院招生工作委员会根据招生计划、报考人数、考生分数等情况,研究确定低录取分数线。
4.考生成绩由“文化素质笔试+职业适应性测试(职业技能测试)”组成。
5.考生总分相同时,依次以文化素质笔试成绩、语文、数学、英语成绩排序,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即总分相同,先按照文化素质笔试成绩排序,成绩高者优先录取;总分相同且文化素质笔试成绩相同,则按照语文成绩排序,成绩高者优先录取,依次类推。
6.参加示范高职院校招生考试的考生,其文化素质笔试成绩各学校互认,互认规则以各学校公布为准。
陕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邮编:710018
2.西安市自强西路289号(自强校区)
邮编:710014
3.学院网址:http://www.***
录取原则
第十一条学校对进档考生按照“志愿优先”的原则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未录取满时,录取第二志愿、第三志愿或调剂志愿的考生;接受非第一志愿考生无分数级差要求。
第十二条进档考生专业划分按照“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原则确定录取专业,所有专业均无级差要求。在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将参考相关科目成绩,确定录取专业。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可调整录取,对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第十三条所有招生专业招收外语语种不限,但学校公共外语为英语。
第十四条学校严格按照陕西省教育厅、物价局有关文件精神确定收费标准。
1.学费标准:5500元/生·年
2.住宿费(带暖气):500/650/800/生·年
以上收费标准,如有变动,以物价部门新批复为准。
第十五条学校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设立奖学金、助学金,并积极采取勤工俭学、学费减免、临时困难补助等资助措施,帮助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
第十六条学校每年奖励学生4000余名,发放金额约1000万元,奖学金覆盖率40%左右。
国家奖学金:8000元/生?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生?年,国家助学金:2500元/生?年-3500元/生?年。吴福-振华奖学金(交通运输部设立):8000元/生?年,陕西利民公司助学金:5000元/生?年,中铁一局三公司奖学金:1000元/生?年,“高速网”奖学金:2500元/生?年,“志尚”奖学金:2500元/生?年。
第十七条绿色通道。在新生入学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
第十八条勤工助学。学校为家庭贫困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并根据情况适当发放生活补贴。
第十九条助学贷款。学校属于陕西省教育厅确定的可以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的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考生可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每人每年不超过8000元)。
第二十条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资格审查不合格者,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一条本章程未尽事宜以教育部及相关省市招生法规为准。
第二十二条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2014年西安市公共交通职业学校学校全称:陕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