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报名:
(1)非陕西籍考生可根据各自省、市、自治区要求,如有音乐类专业课全省统考的省份,参加我院专业课考试时必须交验“省统考合格证”及“2014年艺术类专业报考证”。
(2)考生要求五官端正,且无听觉、发音器官疾病,并具备声乐、器乐等特长。
(3)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4)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5)军队战士经军区政治部批准后可以报考;
2、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4)被高等学校开除学籍或勒令退学不满一年者(从被处分之日起,到报名开始之日止)。
3、华侨、港、澳地区、台湾省考生和外国留学生报考我院,请致电我院国际交流处,电话:029―88214243。
2014年西安美术学院本科招生简章音乐类报考条件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