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财政厅、国家开发银行陕西省分行关于印发《陕西省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实施暂行办法》的通知(陕教贷[2007]5号)文件要求学生应及时将个人新信息进行更正,同时在《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中第八条第(六)项、第九条第(一)项、第十四条等也有相关规定,现通知已毕业学生及时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系统中进行毕业信息确认。
现将相关操作流程说明如下:
2014年西安海棠职业学院毕业学生进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毕业借款学生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在线服务系统,网址为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