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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西安航空技术高等专科学校总则

2014年西安航空技术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章程第一章 总则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1-07-01 05:07:00 解决时间:2016-03-07 2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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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障招生工作健康、有序、高效地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并结合我校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条 学校依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和《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等文件要求,全面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第三条 学校全称:西安航空学院(曾用名:西安航空技术高等专科学校、西安航空工业专科学校、西安航空工业学校),国标代码:11736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

办学层次:本科、专科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西安航空学院

证书种类: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校本、专科毕业证书、学位证

第四条 学校现有沣惠、阎良两个校区,占地1158亩。学校设有机械学院、电气学院、经济管理学院、文学院、理学院、航空工程系、车辆工程系、动力工程系、计算机工程系、外语与旅游系、学院、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科研部和体育部等13个教学院(系、部)。学校共开设飞行器制造工程、飞行器动力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航空机电设备维修等69个本、专科专业,覆盖航空航天、机械制造、材料、电子信息、工商管理、财经等6个专业大类,涉及工学、管理学等6个学科门类。其中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建设项目1个,国家级、省级试点专业建设项目8个,省级重点专业9个;已建成6门国家级精品课程,15门省级精品课程。

第五条 办学地点:沣惠校区:西安市西二环259号 邮编:710077

阎良校区:西安市阎良区蓝天二路9号(国家航空产业基地) 邮编:710089

学校网址:

第六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学校监察部门对招生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

第七条 学校招生就业指导中心负责国家教育部招生工作有关规定的贯彻执行及学校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私自从事招生工作。

招生信息网:

招生咨询电话:029-84257775 84250446

第八条 根据学校发展规划,综合考虑社会需求和毕业生就业等情况制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在报教育部批准和备案后,由学校招生就业指导中心上报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并向社会公布。

第九条 学校面向全国招收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其中我院与德国北黑森应用技术大学合作本科教育项目计划90名,录取批次为提前批本科。具体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办公布的数量为准。

第十条 定向培养直招士官计划100名(北京10名、山东20名、陕西45名、甘肃25名),录取批次为提前批专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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