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条 高中毕业会考成绩等级加分折算办法:每一门科目达到A级即加30分,B级加25分,C级加20分,D级加15分。
第十二条 对同科类同批次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规则: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安排原则。
第十三条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
第十四条录取时,无男女比例限制并实行文、理兼招。
第十五条录取结果公布渠道:确定录取名单,及时在学院网站公布录取结果。
第十六条高职注册入学招生工作在学院纪检监察监督下进行。
第十七条学院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广西梧州市三龙大道88号
邮政编码:543002
网 址:http://www.***
电子邮箱:wzzyxyzjb@*** http://222.217.195.24:8020/zsjy/zsw/zsxx/mailto:wzzyxyzjb@***
联系部门:学院招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0774-6013999、6015929 传真:0774-6013555
谭老师 覃老师
2014年梧州职业学院注册招生按公布的招生计划对同科类的考生按折算总分(高考分数+高中毕业会考成绩等级加分)高低排序择优录取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