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对于进档考生学院按“专业清”的录取原则(即按照“专业优先”的原则)安排考生的录取专业,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投档,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投档,依次类推,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随机调录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文史类、理工类考生在投档总分相同的情况下,将根据考生选测科目等级择优录取;在投档总分和选测科目等级均相同的情况下,将根据考生语、数两门科目的投档分之和及考生的技能、特长和获奖情况择优录取。
C.对于艺术类(美术)考生,必须参加江苏省统一组织的艺术类专业统考,其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必须均达到省低控制分数线,我院则采用江苏省艺术综合成绩(文化分+艺术分)按“专业清”的录取原则进行录取。在投档总分相同的情况下,比较艺术专业分 在投档总分和艺术专业分均相同的情况下,将根据考生选测科目等级择优录取;在投档总分、艺术专业分、选测科目等级均相同的情况下,将根据考生语、数两门科目的投档分之和及考生的技能、特长和获奖情况择优录取。
2014年无锡工艺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江苏进档录取规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