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按各省(市、区)规定的招生录取时间,在各省(市、区)规定的录取批次录取。对进档考生,按照高考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对不服从专业调剂且专业志愿无法满足的考生,作退档处理。不设立专业分数级差。
2、艺术类专业不组织校考,认可各省联考成绩。
2、对考生的身体健康情况考核按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以及《省教育厅、省卫生厅关于做好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的意见》等有关要求执行。
3、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为本年招生计划数的120%,终比例以各省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为准。
4、各录取专业男女生比例不予限制。
5、对考生的外语应试语种不予限制,但新生入学后一律按照英语组织外语教学。
6、录取新生按录取通知书规定时间报到入学,逾期不报到者,根据教育行政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注销录取资格。
2014年武汉学院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录取规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