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考生考试成绩(含复试)、工作业绩、资格审查等情况,对考生思想品德、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等方面进行考察,择优录取,确保质量。
2、各招生学院根据考生录取总成绩,按照有学位和无学位分别排序,严格按照招生限额依次录取。复试结束后,考生成绩须在招生学院的网站上公示三天,拟录取名单由研究生院公示七天。
特此通知
武汉科技大学研究生院
2015年1月9日
学院名称联系电话联系人材料与冶金学院李老师城市建设学院余老师管理学院孙老师化学工程与技术学院余老师机械自动化学院张老师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罗老师理学院范老师汽车与交通工程学院刘老师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刘老师医学院任老师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李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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