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期满,修满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学分且成绩合格,独立完成学位论文和相关要求并通过论文答辩,经武汉纺织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者,可授予工程硕士学位,发给工程硕士学位证书。工程硕士学位证书格式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制定,由武汉纺织大学颁发。
2014年武汉纺织大学在职工程硕士学位授予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