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研究生处对申请人所提交的书面材料进行审查。必要时委托相关学院采取笔试或口试方式,对申请人的学业水平进行考核,决定是否接受其申请。研究生处在3月下旬将是否接受申请的决定通知申请人。我校同意接受的申请人于4月入学。
我校研究生处联系方式如下:
办公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阳光大道一号武汉纺织大学行政楼304室联系人王健伟电话(传真)027-59367500
2014年武汉纺织大学同等学力硕士学位申请人网报时的注册ID号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