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4年我校总录取限额2090人,其中项目管理录取人数不超过200人。示范性软件学院软件工程领域工程硕士招生计划单列,录取规模学校根据国际软件学院培养能力自定。
2、通过第二阶段考试,我校将对考生的思想品德、专业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择优录取。
3、水利工程、测绘工程录取无学位人数不得超过该领域录取人数的20%,其它领域(含示范性软件学院软件工程领域)录取无学位人数不得超过该领域录取人数的10%。
4、示范性软件学院软件工程领域工程硕士,不进行跨招生单位调剂录取。报考我校其他各类别考生的调剂录取限在湖北省内院校之间进行,不允许进行跨省(自治区、直辖市)院校之间的调剂录取。各硕士专业学位均不进行跨学位类别或跨专业领域的调剂录取。
2014年武汉大学在职人员工程硕士专业学位录取原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