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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武汉大学在职法律硕士专业学位学位授予

2014年武汉大学在职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招生简章学位授予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1-07-16 12:38:00 解决时间:2017-05-22 1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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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学位授予

学习期满,修满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学分且成绩合格,独立完成学位论文和相关要求并通过论文答辩,经过武汉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者,可授予法律硕士专业学位。

学习期满,修满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学分且成绩合格,独立完成学位论文和相关要求并通过论文答辩,经过武汉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者,可授予法律硕士专业学位。

  ??????????? 2017-05-22 1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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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武汉大学在职法律硕士专业学位培养方式
六、培养方式1、采取进校不离岗的学习方式,校内以每学期集中授课为主,外地学员在校学习时间不少于半年。学习年限一般为3年。2、学习期间不转户口、人事关系等,工资、福利待遇、医疗费用等均由考生所在单位承担。3、学费(含论文答辩费)3.9-4.8万元/人。(阅读详细内容)
2014年武汉大学在职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报名条件
一、报名条件2011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的法院、检察院、司法、政法委、公安等政法部门人员,人大系统干部以及有关部门从事法律实际工作者。(阅读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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