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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武汉大学在职法律硕士专业学位录取原则

2014年武汉大学在职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招生简章录取原则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1-07-02 18:35:00 解决时间:2017-05-20 1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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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录取原则

1、2014年我校法律硕士招生计划100人。学校根据考生入学考试成绩(含复试成绩),对考生的思想品德、专业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择优录取。

2、非政法系统考生录取比例一般不超过本校当年录取限额的20%。

3、报考我校考生的调剂录取限在湖北省内院校之间进行,不进行跨省(自治区、直辖市)院校之间的调剂录取。

4、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 2017-05-20 1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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