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录取:
按照总评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并于5月9日前公布拟录取名单(公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
2.要求:
(1)定向、委培生须签订协议书;
(2)复试通过后所有考生必须按规定时间寄(送)回档案和政审表,未收到档案或未通过政审者不予录取;
(3)定向就业类考生不转档案,但须由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政审表,未通过政审者不予录取。
2014年武汉大学电气工程学院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及要求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