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换城市: 广东 其它

已解决问题

2014年潍坊科技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同意并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2014年潍坊科技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同意并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1-06-19 16:44:00 解决时间:2018-03-24 01:42

满意答案

第十三条我院同意并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 2018-03-24 01:42

类似问题答案

2014年潍坊科技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同意并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第十三条我院同意并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阅读详细内容)
2014年潍坊医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录取批次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录取批次执行
第十九条录取批次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录取批次执行。(阅读详细内容)
2015年潍坊医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录取批次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录取批次执行
第十九条录取批次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录取批次执行。(阅读详细内容)
2021年山东科技职业学院学院普通高等教育录取规则:严格按照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院的录取政策和划定的录取分数线执行
第十五条录取规则:严格按照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院的录取政策和划定的录取分数线执行。(一)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按照“专业(专业类)+学校”为单位的平行志愿模式接受投档,根据考生高考总成绩和志愿录取,第一次填报志愿的投档考生不足时,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二次填报志愿的投档考生。(二)未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1.根据各省的志愿设置及投档录取原则录取。(阅读详细内容)
2014年潍坊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招生提档比例:依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或高招办有关规定比例提档
第十三条提档比例:依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或高招办有关规定比例提档。(阅读详细内容)
2014年潍坊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加分、降分和优先录取办法根据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加分、降分和优先录取办法根据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规定执行。(阅读详细内容)
2014年潍坊科技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学院招生录取工作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
第八条学院招生录取工作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阅读详细内容)
2014年潍坊科技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学生退费按照山东省教育厅等七部门下发的鲁教财字〔2010〕27号文件中关于退费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学生退费按照山东省教育厅等七部门下发的鲁教财字〔2010〕27号文件中关于退费的规定执行。(阅读详细内容)

相关阅读

最新文章
相关学校
招生信息与资讯
技校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