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实行普高与中职考生,分类命题、分类评价和分类分专业录取。校考分两段进行,先进行预选,后再进行面试与专业技能测试。
(二)预选按考生语数英笔试和佐证材料直接导入两项成绩合成,按分数优先和专业招生计划人数的1:2比例,产生预选入围名单;预选未入围考生直接淘汰,预选入围的考生才能进入面试与专业技能测试环节。
(三)考生校考总成绩由校考科目和佐证材料直接导入两项得分合成。按分数优先和分类分专业录取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遇未位分数相同时,一并录取。
(四)当参加校考总人数不足专业计划人数的120%时,录取名额按实际参加校考总人数的80%核定,未完成的招生计划转入其它生源充足的专业。
(五)考生可以在公布的自主招生专业内任选并确定一个专业志愿,单考单招考生不得跨类别选专业。自主招生录取生原则上不得申请转专业。
(六)校考录取名单经学校和省考试院网站同时公示10天后无异议的,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审批后由学校发放正式录取通知书,其他院校不再录取。已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当年高考录取,未录取的考生可参加当年高考与录取。
2014年台州职业技术学院校考单录自主招生录取规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