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使招生工作做到让社会满意,让考生和家长放心,学院向社会公开承诺:新生的录取坚持公平、公正和择优录取的原则,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以文化考试成绩为主,自觉接受省招生考试、纪检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杜绝徇私舞弊等现象的发生。今年我院的注册入学新生录取规则是:
1.符合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有关普高注册入学的基本要求。
2.考生录取原则:对所有进档考生,以考生总成绩(考生总成绩=高考成绩+科目加分+政策分)排序,严格按分数优先、从高分到低分的办法,根据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到相关专业;若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但服从调剂,则会将考生录取到同一批次我院其它专业。
3.对江苏省参加注册入学的考生,分别按文科或理科招录,各专业招录考生的类别见《江苏招生考试报》或查阅学院招生网站。安排专业时总分相同的按语文、数学分数(含附加分)之和,分数高的优先安排专业。
4.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可以优先录取,考生须在注册入学开始前(截止8月15日),将有关证书、证明、推荐信的复印件报我院审核。
(1)高中阶段获校级以上(含校级)奖励的考生;
(2)有艺术或体育特长的考生;
(3)学业水平测试单科成绩突出者。如,选测科目或必测科目其中一门达B等级以上(含 等级);
(4)退役军人;
(5)经我院生源基地中学特别推荐,综合素质较高、具有发展潜质的考生;
(6)有其他突出才能、动手能力强,更能适应高职教育教学特点的考生。
优先录取考生须经我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审定,并报省考试院批准后方可录取。
5.对加分或降分投档的考生,按省教育考试院的有关规定处理。
6.本校所有注册入学专业无男女比例限制。
7.特殊类型的考生录取按省考试院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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