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根据考生的联考成绩(占总成绩60%)、复试成绩(占总成绩40%),经复试和思想政治审核后,根据“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经教育部录取检查合格考生发给《研究生录取通知书》。
2、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初试成绩在各专业排名前10%(含10%)的考生减免50%学费;
3、报考我校并被我校录取的教育硕士可以申请“助学、助管、助研”三助岗位,获批“三助”岗位并履行相应义务的学生可享受学校提供的岗位津贴。
4、报考我校并被我校录取的教育硕士享受国家相关奖助政策。
2014年天水师范学院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录取及优惠政策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