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成立班级评议小组
以班级为单位,成立以班主任为组长,科任老师、学生代表担任成员的认定评议小组,负责本班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费对象的认定与民主评议工作。
2、班级内评比条件
(1)确实家庭经济困难;
(2)勤奋学习,品学兼优。
3、申请国家免学费所需证明材料
(1)户口本复印件;
(1)低保证复印件;
(2)农村或城市“三级困难证明信”;
(3)特困家庭学生也可提供相应的影像资料。
4、国家免学费申报评选程序
(1)本人申请。申请人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内容应包括家庭经济状况,日常生活情况;平时表现,学习情况等,同时上交相关复印件,困难证明,接受同学监督。
(2)班级评议。申请人在本班内宣读申请,评议小组评议,确认属实后,根据学校下达到各班的评选指标人数推荐人选,并在本班内公示3工作日。获得推荐的学生填写《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费申请表》。
(3)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各班评议结果汇总,统一平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状况,平时表现,贫困家庭证明信等对比分析,初审确定受助学生。
(4)学校审批。学校学生资助(免学费)领导小组对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上报的受助学生情况逐一进行审批,进一步落实学生在校表现及家庭贫困状况,后确定受助学生。
(5)校内公示。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受助学生名单在校内明显位置公示5工作日。
5、对公示无异议的资助生,在每学期开学第一个月月底前上报《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信息管理系统》,并且实时月报,由学校报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无误后,上交财政部门备案;
6、根据资助名单,为学生办理中职卡,不以任何形式向学生收取任何费用。
7、在国家资助经费划拨到位后,及时兑现资助经费。
2014年唐山第一职业中专国家免学费资助程序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