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通过大学英语六级或成绩在425分以上(含425分)的加50分,通过大学英语四级或成绩在425分以上(含425分)的加30分。凡颁发四、六级考试成绩的院校名称与毕业学校名称不一致且无法提供相关证明的,学校均不予认定加分;
2、通过全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技术资格(水平)考试,获高级证书的加50分,获中级证书的加30分;
3、通过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四级的加30分;
4、获得天津市大学生计算机应用能力竞赛(其他省、直辖市级计算机类竞赛参照执行)一等奖的加60分,获二等奖的加30分;
5、在大学期间,获得省(直辖市)级三好学生称号的加30分;
6、以上加分项证明文件须真实有效,如有诚信问题一经发现取消考试及入学资格。
2014年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高职升本科联合招生政策加分项目(政策加分项目不累加)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