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通过我院专业课考试及相关考试成绩合格者,方可入学。
2、按录取通知书规定的入学报到日期到校报到,逾期两周不报到办理入学手续者,即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四、学位
课程学习合格、学位论文答辩通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者,授予相应的学位。
五、联系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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