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天津市有关规定,结合我院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是社会了解我院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是我院开展招生咨询和录取工作的主要依据。
第三条 学院概况
一、学院名称:天津铁道职业技术学院
二、办学类型: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三、办学层次:高职
四、学院代码:13863
五、学院地址:天津市河北区建昌道21号
六、学院基本概况:
天津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是天津市唯一具有铁道和城市轨道交通类特色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60多年来,已经培养各类人才10万余名。
学院坐落在天津市河北区,毗邻北宁公园,交通便利,校园环境优美,系“天津市花园式单位”。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学院将于2014年入驻海河教育园区,目前占地923亩的新校区正在紧张建设之中。届时,学院将以崭新的风貌、更优质的学习生活环境为全体同学的成长进步提供一流的服务。
学院2013届毕业生就业率为97.5%,其中与铁道(城轨)类企业的对口签约率为86%。目前,2014届毕业生与铁道(城轨)类企业的对口签约率已经达到80%,同时已有多家铁道(城轨)类企业在我院对2015届、2016届毕业生实施订单培养。
随着我国铁道和城市轨道交通建设的迅猛发展,学院毕业生始终呈现出供不应求的局面,全国各铁路局、大中城市地铁公司、重点煤电企业铁路公司等单位纷纷提早入院以订单形式选拔毕业生,毕业生就业质量在天津市高校中始终名列前茅。
第四条 学院成立由院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院的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决定有关招生的重大事宜。
第五条 学院招生就业处作为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开展日常招生工作。
第六条 学院根据发展规划、办学条件、学科发展、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按照市教委下达我院的2014年春季招生专业、招生计划面向全市公布分专业招生计划。
第七条 学费标准:5000--5500元/生?年;住宿费标准:800元/生?年。各专业收费标准详见天津市招生委员会公布的招生计划或学院下发的2014年新生报到须知。如政府对当年度学费标准进行调整,按政府规定的标准执行。
第八条 学院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天津市招生委员会的录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以考生填报的志愿和高考文化课成绩为主要录取依据,德智体美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天津市招生委员会、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九条 院校志愿录取依据天津市招生文件规定的原则进行。
第十条 专业志愿录取以分数优先为原则,即先按高分到低分排队,依次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可调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专业志愿不设分数级差。
2014年天津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春季招生总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