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换城市: 广东 其它

已解决问题

2014年天津市高等医学专科学校普通高职高专招生学校志愿录取以志愿优先为原则,即按考生填报的学校志愿顺序,从高分

2014年天津市高等医学专科学校普通高职高专招生章程第十条学校志愿录取以志愿优先为原则,即按考生填报的学校志愿顺序,从高分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1-06-12 08:48:00 解决时间:2016-03-08 20:31

满意答案

第十条学校志愿录取以志愿优先为原则,即按考生填报的学校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只有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同批次低控制线上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时,才录取第二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依次类推。
  ??????????? 2016-03-08 20:31

类似问题答案

2014年天津市高等医学专科学校普通高职高专招生专业志愿录取以分数优先为原则,即按高分到低分排队,依次按照考生
第十二条专业志愿录取以分数优先为原则,即按高分到低分排队,依次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如考生分数未达到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分数,即看是否达到第二专业志愿录取分数,依次类推,直至后一个专业志愿。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可调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专业志愿不设分数级差。(阅读详细内容)
2014年天津市高等医学专科学校普通高职高专招生凡高考录取实行平行志愿省份,录取以所在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
第十一条凡高考录取实行平行志愿省份,录取以所在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录取规则为准;内蒙古自治区专业录取执行“专业志愿清”的原则。(阅读详细内容)
2014年天津市高等医学专科学校普通高职高专招生学校志愿录取以志愿优先为原则,即按考生填报的学校志愿顺序,从高分
第十条学校志愿录取以志愿优先为原则,即按考生填报的学校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只有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同批次低控制线上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时,才录取第二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依次类推。(阅读详细内容)
2015年天津市高等医学专科学校普通高职高专招生学校志愿录取以志愿优先为原则,即按考生填报的学校志愿顺序,从高分
第十条学校志愿录取以志愿优先为原则,即按考生填报的学校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只有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同批次低控制线上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时,才录取第二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依次类推。(阅读详细内容)
2015年天津市高等医学专科学校普通高职高专招生专业志愿录取以分数优先为原则,即按高分到低分排队,依次按照考生
第十三条专业志愿录取以分数优先为原则,即按高分到低分排队,依次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如考生分数未达到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分数,即看是否达到第二专业志愿录取分数,依次类推,直至后一个专业志愿。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可调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专业志愿不设分数级差。(阅读详细内容)
2015年天津市高等医学专科学校普通高职高专招生凡高考录取实行平行志愿省份,录取以所在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
第十一条凡高考录取实行平行志愿省份,录取以所在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录取规则为准;内蒙古自治区专业录取执行“专业志愿清”的原则。(阅读详细内容)
2014年天津市高等医学专科学校普通高职高专招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
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关于做好2014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为了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法招生,结合学校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阅读详细内容)
2014年天津市高等医学专科学校普通高职高专招生退档处理时,在高考分数相同的条件下,可先对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
2.退档处理时,在高考分数相同的条件下,可先对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较差的考生做出退档处理,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相同,则可依据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做出退档处理。比较考生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时,先比较获得A等第的个数,如A等第个数相同,再比较获得B等第的个数,以此类推。评价考生的综合素质时,依据考生的学业水平等第和非学业水平两方面情况综合比较,进行评价。(阅读详细内容)

相关阅读

最新文章
相关学校
招生信息与资讯
技校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