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实施平行志愿的省市,学校录取遵循志愿优先原则,即在同一科类、相应批次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录取控制分数线上,先按考生填报的学校志愿顺序排队,再从高分到低分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只有当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公布的同批次低控制线上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数时,才录取第二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并以此类推。
2014年天津工业大学普通本科高职招生凡高考录取施行平行志愿的省、直辖市、自治区,执行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相关政策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