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高中阶段参加市级或市级以上“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并获得三等奖以上(含三等奖)的考生,加10分录取;
b) 计算机:高中阶段通过国家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者加5分录取,二级及以上者加10分录取;
c) 本条内加分政策为累计加分,累计高不超过20分;
2014年天津工程职业技术学院自主招生其他加分政策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