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高中阶段参加市级或市级以上“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并获得三等奖以上(含三等奖)的考生,加10分录取;
(2) 计算机:高中阶段通过国家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者加5分录取,二级及以上者加10分录取;
(3) 艺术:高中阶段参加市级艺术类比赛(包括独唱、演奏、舞蹈等)获个人单项三等奖以上或取得音乐类考级四级及以上证书的考生,加5分录取;
(4) 体育:高中阶段参加市级以上乒乓球比赛,获得个人单项前六名考生,加10分,获得团体前六名的考生,加5分。
(5) 本条内加分政策为累计加分,累计高不超过20分;
(6) 第十四条和第十五条加分总和累计高不超过30分。
第十一条 天津城市建设管理职业技术学院在接到天津市招办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单后寄发通知书。
第十二条 新生录取后,应按照录取通知书规定时间按时到校报到,报到之日起十五日内不报到且未履行请假手续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具体要求见《天津城市建设管理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自主招生新生报到须知》。
第十三条 新生入学注册后,学校根据《天津城市建设管理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管理细则》、《天津城市建设管理职业技术学院学籍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进行管理;按教学计划对学生进行培养。
第十四条 天津城市建设管理职业技术学院设有多种形式的奖学金、助学金;设有国家助学贷款;专为贫困生设有勤工助学岗位,帮助困难学生解决实际困难。
第十五条 学生完成规定学业,经审查达到毕业标准的颁发天津城市建设管理职业技术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第十六条 本章程仅适用于2014年天津城市建设管理职业技术学院高职自主招生工作。
第十七条 在招生咨询过程中天津城市建设管理职业技术学院咨询人员的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学校录取承诺。
第十八条 本章程由天津城市建设管理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 咨询及录取结果查询方式
网址:www.***
电话:5831.9057、58216356、58319056
咨询地点:天津城市建设管理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天津市北辰区龙泉道2889号)
乘坐642路、22路公交车在“龙武道”(城建职业学院)站下车即到。
乘坐606、658路公交车在“辰达路”(城建职业学院)站下车即到。
乘坐634路公交车在“瑞贤花园”站下车即到。
乘坐801路公交车在“城建高职”站下车即到。
乘坐地铁一号线(去刘园方向)在“西横堤”站下车。
天津城市建设管理职业技术学院
2014年2月21日
网址:www.***
电话:5831.9057、58216356、58319056
咨询地点:天津城市建设管理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天津市北辰区龙泉道2889号)
乘坐642路、22路公交车在“龙武道”(城建职业学院)站下车即到。
乘坐606、658路公交车在“辰达路”(城建职业学院)站下车即到。
乘坐634路公交车在“瑞贤花园”站下车即到。
乘坐801路公交车在“城建高职”站下车即到。
乘坐地铁一号线(去刘园方向)在“西横堤”站下车。
天津城市建设管理职业技术学院
2014年2月21日
2014年天津城市建设管理职业技术学院自主招生录取规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