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积极实行奖助措施,建有完善的学生资助体系,对品学兼优学生和困难学生分类予以奖励与资助,不让新生因经济困难而辍学。
1、学生按文件规定可享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年,奖励面占在校生的3‰;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年,奖励面占在校生的3%;国家助学金助学标准为每人每年2000-4000元,助学面占在校生的20%。
2、学校设立专业奖学金。奖学金额为每生每年600-1000元,奖励面约占在校生的10%。
3、学校设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金。助学金额为每生每年500-1500元,受资助的贫困生约占在校生的10%。并开发勤工助学项目,为学生提供一定的勤工助学岗位。
4、按照教育主管部门规定,学校积极协助贫困学生在生源地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2014年桐城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自主招生奖励资助措施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