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教育部举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获得者,总分加20分,二、三等奖获得者,以及省教育厅举办的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获得者,总分加15分;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二、三等奖获得者,总分加10分。
2、思想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者(限获市级以上表彰见义勇为者),总分加10分。
3、近两年参加全国性体育比赛取得前六名,获省级体育竞赛国家二级运动员证书的考生,总分加5分;近两年参加重大国际比赛,比赛获前六名及运动健将和一级运动员证书的考生,总分加10分。
4、获得国家认定核发的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考生,总分加10分;获中级职业资格证书的考生,总分加5分;取得三个以上全国计算机应用技术证书考试(NIT)模块合格证书的考生(其中必须兼有一个计算机基础类和一个计算机技术类模块合格证书),总分加5分。
5、历届生获得市级以上表彰的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总分加10分。
6、“烈士子女”、“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总分加10分。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总分加20分。
7、少数民族考生(以户口簿、身份证为准),总分加5分。
8、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总分加10分;侨眷、港澳同胞及其眷属,总分加5分。
考生在具备1-5中的两项以上(含两项)条件时,只享受其中高一项。考生累计加分不得超过20分。
2014年桐城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自主招生加分政策与分值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