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获得附加分奖励资格:
①高中阶段在全国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学科竞赛或科技创新竞赛中获得省级赛区三等奖及以上者(一、二、三等奖分别加10分、8分、6分);
②高中阶段在全省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学科竞赛或科技创新竞赛中获得地级以上市赛区三等奖及以上者(一、二、三等奖分别加5分、4分、3分);
有篮球、游泳、田径、定向越野、足球(男)、击剑、羽毛球、武术、跆拳道、排球、乒乓球类体育特长的考生,如符合以下条件(须提交证明材料),可通过参加对应的体育专项测试获得不超过10分的附加分奖励:
①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
②中学阶段在地市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八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八名者。
体育专项测试的内容及评分标准见《深圳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自主招生体育特长生体育测试内容与评分标准》。考生经专项测试后,测试成绩90分以上(含90分),奖励附加分10分;测试成绩85—90分(含85分),奖励附加分5分;测试成绩低于85分的不予奖励附加分。
以上获得附加分奖励资格的考生,如符合多项附加分奖励条件,按其所获得的高奖项加分。每位考生附加分奖励多不超过10分。符合附加分奖励条件的考生,附加分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必须与报名材料一起寄送,否则无效。同时,在领取准考证时验证获奖证书原件。学校将根据考生的证书类型组织相关认定或测试,根据认定或测试结果确定是否给予附加分奖励以及附加分奖励的分值。附加分奖励结果报学校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并在学校招生信息网公示。
2014年深圳职业技术学院自主招生方案面向普高符合附加分奖励资格的考生,须提供附加分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在领取准考证时核验原件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