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构建与现代产业体系相适应、体现终身教育理念、中高职教育协调发展的广东特色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保证深圳职业技术学院(以下简称“深职院”)对口中职学校自主招生三二分段(以下简称“三二分段”)转段选拔考核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规定和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条学校全称:深圳职业技术学院
第四条学校国标代码:11113
第五条学校地址: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留仙大道西,邮政编码:518055
第六条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第七条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九条学院隶属单位:深圳市人民政府;业务主管单位:广东省教育厅
第十条毕业颁证:学生在校期间完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符合毕(结)业条件者,颁发相应学历证书,并报广东省教育厅电子注册。颁发学历证书学校名称:深圳职业技术学院,证书种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2014年深圳职业技术学院对口中职学校自主招生三二分段招生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