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是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可获得附加分计入总分。
1、高中、中职阶段在全国、省级学科竞赛、技能竞赛、科技创新竞赛中获得三等奖以上者(一、二、三等奖分别加10分、8分、6分);
2、高中、中职阶段在省级以上行政部门组织的体育(只限田径、游泳、篮球、足球、排球、乒乓球、羽毛球)竞赛中获得前三名(第一、二、三名分别加10分、8分、6分);
除政府行政管理机构颁发的获奖证书外,协会机构组织的竞赛获奖一律不给予加分,以相关获奖证书上面的章印为准。附加分证明复印材料须经考生所在中职学校加盖公章证明,同时在领取准考证时验证获奖证书原件。考生如符合同一项目或类型的多项加分条件,按其所获得的高奖项加分,附加分累计多不超过10分。学校将根据考生的证书类型进行鉴定,加分结果报学校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并在学校招生信息网公示。
2014年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自主招生报名面向中职附加分项目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