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苏州市(包括五县市)以外户口学生可以迁到学校也可以不迁,不迁者毕业后可以直接迁到工作单位所在地或实际居住地。 (2)苏州市(包括五县市)户口学生,入学时不再迁移户口。 (3)要迁户口的同学,持《录取通知书》和《户口薄》到当地派出所开具《户口迁移证》。 (4)《户口迁移证》上出生地与籍贯须详细到市或县;迁移证上需注明户口性质。
(5)若有改名的请于新生入户前改好,入户后派出所不予办理改名。
(6)入学报到时,在《户口迁移证》正面的右上角写上本人姓名、身高、学号、联系电话、系部、专业,将《户口迁移证》交到本班班主任处,由班主任统一交到学院保卫处。 (7)户口迁移地址为:苏州工业园区服务外包职业学院(苏州工业园区若水路99号)。 (8)《户口迁移证》的各栏目必须填写清楚,信息正确,不能涂改(如公安机关涂改,必须加盖更正章)。《户口迁移证》与《录取通知书》上的“姓名”必须完全一致,“姓名”与“曾用名”不得互相颠倒。《户口迁移证》右下角的“签发”、“有效”处必须盖有当地公安机关的“户口专用章”。 (9)户口迁移问题咨询电话:0512-62932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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