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成立复试录取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由学院领导、学院分学位委员会委员组成,组长由负责研究生工作的领导担任,全面负责本学院的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
2、成立由硕士生导师组成的复试小组。复试小组成员由本学科责任心强、办事公正、外语听说能力较强的硕士生导师组成,人员不少于5人。同时配备1名工作人员担任复试小组秘书,做好记录以及有关材料收集工作。
3、树立科学的人才选拔理念,坚持能力与知识考核并重,着力加强对考生创新能力和专业素养的考查;注重考生一贯表现,既重视初试成绩,也重视既往学业表现和潜在能力素质。
2014年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复试工作的时间安排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