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复试比例
根据各专业的招生人数,按学术型1:1.3至1:1.5、专业型1:1.5倍(上线人数不足的专业除外)组织考生参加复试。
2、学术学位类硕士研究生的复试
满足教育部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招生考试的A类地区(学术学位类)基本要求,各学科门类外语分数线在国家线基础上提高5分(法学门类:49分),按初试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根据各专业招生人数,择优确定复试人选。
3、专业学位类研究生的复试
满足教育部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招生考试的A类地区(专业学位类)基本要求,各学科门类外语分数线在国家线基础上提高5分(法学门类:49分),按初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根据各专业招生人数,择优确定复试人选。
5、同等学力考生的复试
对符合复试基本要求的同等学力考生要严格进行复试(国民教育序列专科毕业2年或2年以上、国民教育序列本科结业生、应届本科生),复试时加试与报考专业有关的2门本科生主干课程,每门课程满分100分。加试内容不得与初试及专业课复试内容重复。加试成绩不记入复试成绩,不参加加试或加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6、推免生的复试
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和取得苏州大学推免候补资格的考生不需再参加本轮复试。
7、关于享受少数民族政策的考生
工作单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为原单位定向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以享受少数民族政策。
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中所列的民族自治区域为准。
8、复试加分项目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和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享受初试总分加10分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政策。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2014年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复试的基本要求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