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被录取的硕博连读研究生,其学籍、学习年限、待遇及培养管理等,按国家有关政策和《深圳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培养管理工作规定》执行。
2.本办法由学校研招办和研究生院(筹)负责解释。
深圳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深圳大学研究生院(筹)
深圳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深圳大学研究生院(筹)
二?一三年十一月十一日备注:
光电工程学院:26732931
信息工程学院:26534393
研究生院(筹):26732901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26536177
网址:http://zsb.***.cn/
通讯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深圳大学师范学院A区办公楼413室
邮政编码:518060
光电工程学院:26732931
信息工程学院:26534393
研究生院(筹):26732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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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深圳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招生选拔其他材料,如已发表学术论文、参与科研项目情况、获奖情况复印件等类似问题答案